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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崔篆平反

    崔篆,汉人也,为郡守,时王莽改制,爪牙遍及各地,严刑峻法,杀戮无辜。篆所至之囚系满狱。篆垂涕曰:“嗟乎,刑法酷烈,乃至于斯!此皆何罪!”遂为之平反,所出二千余人。吏叩头谏曰:“君诚仁者,然今独君为君子,将有悔乎?”篆曰:“吾无悔,纵杀吾而赎二千人,何悔之有?”吏默然无以应。
    注释:王莽改制:指王莽篡权,该汉朝为新朝。斯:这;这种地步。峻:苛刻。辜:罪。系:关押。垂:掉下。涕:泪。谏:婉言相劝。无以:没什么用来。及:到,至。吏:僚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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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工怒触不周山

下一位
陈遗至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