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成语 > 正文

    明刑弼教

    形式:abcd
    出处:《尚书·大禹漠》: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
    解释:弼:辅助。用刑法晓喻人民,使人们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