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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水火不容

    出处: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:“《易》有八卦,乾坤六子,水火不相逮,雷风不相悖,山泽通气,然后能变化,既成万物也。”
    解释:水和火是两种性质相反的东西,根本不能相容。有时比喻人与人之间有仇恨,不能在一起。二者对立,绝不相容。

上一位
水波不兴

下一位
水中着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