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成语 > 正文

    三告投杼

    出处: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:“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
    解释:比喻流言数传能使人信而转疑。 >> 三告投杼的故事

上一位
三荤五厌

下一位
三分鼎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