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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判若水火

    出处:清·钱泳《履园丛话·谭诗·总论》:“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”
    造句:若各存意见,则依附之小人,遂至妄为揣摩,群相附和,渐至判若水火。 ★《清朝野史大观》卷三
    解释: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
上一位
攀辕卧辙

下一位
判然不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