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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旁指曲谕

    出处:宋·王禹偁《故商州团练使翟公墓志铭》:“知属吏过失,未尝面言,必因公宴引数十年前事,曰某人尝为某过得某罪,旁指曲谕,微警戒之。”
    解释:从侧面委婉启发晓谕。

上一位
旁行斜上

下一位
旁枝末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