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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盘水加剑

    出处: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闻谴何则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,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。”
    造句: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之礼,太史令刘基曰:‘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未尝轻折辱之,所以存大臣之体。’★《明史·刑法志三》
    解释:汉代大臣自杀处死的一种表示。加剑:自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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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木朽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