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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火执杖

    出处:元·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    造句:并非明火执杖,怎么便算是强盗呢?(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一十回)
    解释: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
上一位
明白了当

下一位
名下无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