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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焚琴煮鹤

    出处:宋·胡仔《苕溪渔隐丛前集》引《西清诗话》:“义山《杂纂》,品目数十,盖以文滑稽者。其一曰杀风景,谓清泉濯足,背山起楼,烧琴煮鹤。”
    造句:搞旅游,建宾馆,无可厚非;但绝不能焚琴煮鹤,任意破坏植被、水源和野外文物。
    解释:把琴当柴烧,把鹤煮了吃。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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